以前生个娃要跟老公商量,现在生个娃得先跟领导商量。
6 月 27 日,河北传媒学院一些女老师因违反学校怀孕生育 " 规定 ",遭到 " 全校通报批评,扣发 6 个月绩效工资 "" 取消两年内评优评先和评定职称的资格 "" 调离辅导员岗位,待岗 " 等处罚。
生娃要排队,否则调岗、扣工资、全校通报批评!学校为了职工的生育大事,做得也真是够狠!
怀孕了报备我能理解,怀孕前报备?
此前该校工会制定了一份 " 规定 ",女职工生育 " 要达到规定的服务年限后,按照个人申请、分别按生育一胎或二胎比例排队、单位党总支书记(处室负责人)签字,审核备案。报备是否成功要以‘接到学校的回执为准’。"
校方这个规定,简直亮瞎眼!怀孕、生娃是个人的隐私,还能由着别人 " 摆布 ",由着别人来发号施令?
报备获准后就能怀上?妇产科医生都不敢这么说。轮到某位老师怀孕,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怀孕,跳过顺序后又怀上了,还让不让生下来?这实在是强人所难。
还有更奇葩的,报备得好的学院表扬,违反规定的学院领导要被通报,扣工资 …… 如此大动干戈、赏罚分明,校方还真是把生育报备当做一项大事在做。
且不说符不符合伦理道德,这规定本就是违法的啊!
此事经媒体曝光后引发网络热议。6 月 29 日晚,河北传媒学院发声明称撤销此前处罚决定。
曝光前百般强硬,曝光后立马撤销。校方也是够随意、任性!在法律面前如此胡作非为,自打耳光就算了?那可不行,接下来应该好好追究校方的法律责任。
事实上,类似的剧情也不是第一次见了。近年来 " 全面二孩 " 落地后,女性生育福利进一步提升,生育成本落在用人单位头上,加剧了单位和女员工之间的 " 对立 "。
不敢明着来,就搞暗的 " 生育约定 "。据北京市女职工委员会的调查,有 18% 的单位限制或示意女职工,不要在合同期内怀孕或工作几年以上才能怀孕。类似的现象在以女员工为主的学校、银行、医院尤为突出。
很多人从法律和女性权益角度来指责单位,也有人站企业经营的角度 " 心疼老板 "。
可就算单位再难,也该严格守法,别总想着打歪主意。与其用粗暴的方式刁难女员工,倒不如多花心思,人性化地协调员工生育产生的工作问题。
马云曾多次公开强调 " 阿里的成功源于其 49% 的女性员工 "" 尽可能多地雇佣女性可以让公司接近完美 "。成功的企业从来不在员工的基本权利上做文章。
善待女性员工,这才是企业应有的格局。
ZAKER 南京 评论员 桃鹿深
(编辑 张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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