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19-07-03
深晚报道|20吨木炭走私出口被海关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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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 25 日,经过鉴定,蛇口海关此前查获的一批走私出口货物为阔叶木炭,属于国家禁止出口货物。目前该案已送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6 月 14 日,深圳海关隶属蛇口海关对一票申报为玻璃杯的出口至韩国的货物实施查验,开箱之后发现实际所装货物为疑似国家禁止出口货物木炭,共有 2200 箱,重达 20 吨。海关立即将该批货物取样送检。后经深圳海关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鉴定,该批货物为阔叶木炭。

据了解,由于韩国、日本等国家饮食习惯,其国内对木炭的需求量极大,但是这些国家政府严格管制木材及木炭的生产,本国木炭价格很高。于是,一些不法分子就把黑手伸向中国,纷纷到中国寻找原木烧制木炭的采购货源。

据悉,每烧制 1 吨木炭需要消耗 5-10 吨左右的天然木材,产生大量有害气体,会带来严重的环境污染与水土流失。为保护我国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商务部、海关总署等部门早在 2004 年就联合发文,明令禁止出口以木材(不包括竹子)为原料直接烧制的木炭。

深圳海关提醒,根据最新的《刑法》司法解释规定,走私木炭等妨碍环境、资源保护的货物、物品超过 10 吨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超过 50 吨更属 " 情节严重 "。为谋取暴利不断挑战法律底线的不法之徒,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深圳晚报记者 李超 通讯员 宁蕊 责任编辑 陈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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