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9-07-05
组织村民围堵工厂阻扰经营,启东三“村霸”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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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倪栋威 徐晓梅 记者 严君臣)以土地系租用为由,启东市寅阳镇寅西村村民金某昌伙同村民袁某佳、仇某平,不顾政府告知土地已被征用的事实,组织该村部分村民以封堵厂门等方式阻扰公司生产经营,胁迫他人给付土地租金。7 月 5 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启东法院对金某昌犯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袁某佳、仇某平犯敲诈勒索罪案作出一审判决。

据介绍,2001 年,启东市人民政府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寅阳镇寅西村 25 组、26 组部分土地(共计 38138 平方米,即 57.21 亩)的使用权征归国有,该土地被批准转为建设用地。上述征地方案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于当年实施并向社会公告。倪某某经营的远东电器公司于当年依法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2017 年 2 月,倪某某将公司厂区出租给罗某某、林某某、陆某某等人设立的启东奉广木业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至 6 月期间,金某昌多次以上述土地系租用为由,伙同袁某佳、仇某平组织寅西村部分村民至远东电器公司,采取封堵厂门等方式阻扰公司生产经营,胁迫倪某某、陆某某等人给付土地租金。期间,倪某某拒绝金某昌等人要求并出示土地证,启东市寅阳镇人民政府也明确告知村民上述土地已被征用的事实。金某昌等三人仍组织村民继续阻扰生产,并要求远东电器公司支付寅西村二十五、二十六组村民各项补偿款合计人民币 95000 元。

陆某某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将人民币 48000 元汇入村民陈某平银行账户,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将人民币 47000 元汇入金某昌指定的其子金某华银行账户。金某昌于 2017 年 7 月 13 日将人民币 30000 元退回陆某某银行账户,部分钱款发放给村民,余款由金某昌占有。

启东法院审理查明,2014 年 2 月,范某某、吴某夫妇还曾为了承包工程,以拉闸断电等方式阻扰施工,强迫某企业以 30000 元的价格购买金某昌的 C 型钢檀条。此外,金某昌因与陆某某等人纠纷,购买十余吨 246 型石子堆在启东市寅阳镇某弄堂,阻扰陆某某施工车辆通过。2015 年 1 月左右某晚,金某昌发现施某某将上述少部分石子铲至施三轮车后,以施某某盗窃如不买下石子则报警的方式,强迫施某某以 1800 元的价格购买上述石子。

启东法院审理认为,金某昌的行为已分别构成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袁某佳、仇某平的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综合袁某佳、仇某平的犯罪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法院决定对两人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金某昌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被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三千元,袁某佳、仇某平均被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均被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判决并要求追缴三人未退赃款人民币 55000 元,连同已退缴在案的赃款 10000 元发还被害人陆某某。

(编辑 范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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