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孙旭晖)猪头肉是一种十分常见的美食,然而,最近宿迁市一名男子在吃猪头肉时却遇上了意外。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宿迁市的王先生在午餐时购买了一份猪头肉,没想到刚吃了两口他就感觉咬到了 " 异物 ",接着张嘴吐出了两颗牙齿,一颗是自己的,而另一颗牙齿,则是猪的。
王先生是一名上班族,由于工作比较忙,他经常会去公司附近一家快餐店吃中饭。 日前,快餐店供应了红烧猪头肉,点了一份后,王先生刚吃了两口,就感觉咬到了个坚硬的异物,顿时感到嘴里一阵剧痛,王先生立即将嘴里的异物吐了出来。没想到,这一吐却吐出了两颗牙,这可把王先生吓坏了,仔细观察后,他发现,原来之前咬到的异物竟然是一颗猪牙,他的后槽牙硬是被这颗猪牙给磕掉了半颗,郁闷的王先生立即去找快餐店老板刘先生讨要说法。
刘先生却说猪头肉里有猪牙很正常,是王先生自己用餐不小心,他们没有义务承担责任,听到这话的王先生十分气愤,拨打了政务热线进行投诉。
宿城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对事件展开调查,工作人员对涉事的快餐店老板刘先生进行约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 "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 " 的规定,快餐店作为餐饮服务的提供者,应加强食品原料控制管理,保证消费者的食品消费安全;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 "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王先生因就餐而产生的损害后果应由快餐店承担。
最终,王先生获得了 500 元的医疗费赔偿,双方对调解结果满意,这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编辑 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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