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倪栋威 记者 严君臣)南通启东一家医院组织六十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但老人沙某某在现场等候过程中摔倒受伤,她将组织活动的医院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 50% 赔偿责任,赔偿 5.2 万余元。7 月 12 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启东市人民法院对该起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因沙某某未能举证证明医院在组织体检过程中存在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形,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经查,2018 年 6 月,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启东市汇龙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六十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2018 年 6 月 16 日上午,家住启东市汇龙镇中群村的沙某某至永阳分院进行体检,在现场等候过程中摔倒受伤。当日,沙某某被送往医院治疗,诊断为右股骨颈骨折,共花费医疗费 5.9 万余元(自认已报销 20017 元)。
沙某某方认为,其自身负有一定责任,但现场人数有七八十人,因无专人管理,导致其因拥挤而跌倒受伤,第三人民医院应承担相应责任。第三人民医院则认为,沙某某跌地受伤是其自身原因所致,与免费的体检活动不存在因果关系,医院在体检活动中不营利,不是承担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适格主体。
院方表示,体检前医院与沙某某所在村就体检安全事宜进行沟通,该村委派车免费接送,医院提前发给沙某某的告知单中也明确要有健康的成年家属进行陪护,避免在途或者体检中发生意外。此外,医院将体检地点设立在永阳医院的户外空地上,地点空旷平坦,地面干燥,在现场设置了提示牌,该提示牌对可能存在的危险做了说明,现场有医务人员指示和维持秩序,自身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事后及时为沙某某诊疗,医院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第三人民医院否认事发现场拥挤的说法,并向法庭提交了现场视频资料和现场照片,用于证明体检当日现场无拥挤推让现象,沙某某体检过程中无健康家属陪伴。对此,沙某某方提交了同一村组人员陈述,在该陈述中,同村组人员称沙某某跌倒受伤是因体检现场人多拥挤导致。
启东法院审理认为,沙某某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第三人民医院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并导致其损害,无法达成举证目的。另外,根据视频资料及现场照片,显示体检现场有医护人员在场,且未出现有人多拥挤的状况。沙某某作为超过六十周岁的老年人,在参加体检时未有成年健康家属陪同,且未能举证证明第三人民医院在组织体检过程中存在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形,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据此,启东法院驳回沙某某诉讼请求。
(编辑 范文静)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