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致力打击走私象牙等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违法行为,筑牢国门防线,查获大量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近日,记者从深圳海关了解到,2019 年上半年,该关隶属罗湖海关查获走私象牙、玳瑁、抹香鲸牙齿、鳄鱼皮、鹿茸鹿角、石珊瑚等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案件 20 多宗,截获相关制品逾千件。
据罗湖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从查获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类来看,除了以往常见的象牙小饰品、土沉香、檀香紫檀、珊瑚等 " 熟面孔 " 外,也有一些少见的 " 生面孔 ",如抹香鲸牙齿、玳瑁、鳄鱼皮、马鹿角等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制品。这些物品往往因为其绚丽的外形或 " 传说中 " 的功用,而成为不法交易市场的新宠。
记者了解到,当事人为了逃避海关监管,使用的 " 招儿 " 也是五花八门,有的明目张胆放在手提塑料袋中拎着就带过关的,有的利用其他物品进行夹藏。
海关介绍,在查获的这些濒危野生动植物走私案件中,一部分当事人承认是为非法赚取携带过关的 " 带工费 " 才铤而走险。还有一些旅客承认自己出入境之前没有了解清楚相关规定,导致违法行为的发生。
据悉,我国早在 1981 年就加入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根据 CITES 以及《海关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邮寄、携带、托运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出入境,必需持国家濒危办或其驻各地的办事处出具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向海关申报,否则,旅客严禁携带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将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海关提醒广大进出境旅客,目前正值暑期出境旅游高峰,在度假同时,应注意了解我国及旅游目的地国家关于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境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切勿购买濒危动植物及制品,更不要未经许可携带出入境,否则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深圳晚报记者 李超 通讯员 汪兰辉 责任编辑 徐再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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