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住宅小区 " 党建 + 物管 " 改革,福田区委组织部、区住房和建设局结合福田区实际,日前印发了《深圳市福田区关于进一步深化住宅小区 " 党建 + 物管 " 试点改革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住宅小区党组织在物业管理中的核心领导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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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动住宅小区建立党支部
试点设立党建指导员办公室
针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福田区去年年初出台了《关于深化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实施试点突破,重点打出 "5 个试点 +9 项机制 " 的系列改革组合拳,着力构建 " 党建先行、机制保障、四方联动 " 的住宅小区管理创新体系。经过近一年的改革探索与实践,福田区 " 党建 + 物管 " 改革已呈现出 " 一个核心筑底、多项试点开花 " 的良好局面。
今年,福田区委组织部、区住房和建设局从逐步扩大 " 党建 + 物管 " 工作覆盖面、推动住宅小区党组织在物业管理中发挥核心引领作用、完善 " 党建 + 物管 " 议事规则及工作机制、强化政策保障等四个方面入手,进一步推进住宅小区 " 党建 + 物管 " 改革。
坚持党建为引领是此项改革的核心。福田区持续推动在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建立党支部,深入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在基层自治中的领导核心建设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在暂不具备条件成立党支部的住宅小区,各街道党工委指导各社区党委向物业矛盾纠纷多发的住宅小区选派党建指导员,试点设立党建指导员办公室。党建指导员面向该小区党员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党员员工或其他党员志愿者公开招募,均为兼职,不领取补贴,在社区党委指导下志愿开展小区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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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住宅小区党组织核心引领作用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推动住宅小区党组织在物业管理中发挥核心引领作用,团结带领党员和业主推进小区和谐发展,化解小区矛盾纠纷,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住宅小区已规范设立党支部的,住宅小区党组织对物业管理的核心引领作用由小区党支部履行;暂未设立党支部的,由党建指导员办公室代为履行。
住宅小区党组织应积极协助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协助把好业主委员会筹备关。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履职评议及监督,监督业主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落实物业管理信息公开制度,凡涉及广大业主合法权益的事项、资金、议事决策等信息,都必须准确、及时、全面地对小区全体业主公开,并接受业主问询、查阅。此外,牵头开展各类便民服务,促进业主与业主、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业主与基层党组织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增强居民群众对小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福田区委组织部、区住建局明确住宅小区 " 党建 + 物管 " 工作目标,强化对街道和社区的指导、培训和监督;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委要切实履行物业小区党建主体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针对住宅小区党建工作薄弱环节,各街道党工委要指导社区党委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应用 " 互联网 + 党建 "" 智慧党建 " 等形式,加大对住宅小区党组织的培训力度,完善阵地建设,使小区党建工作深入基层、深入小区、深入人心。
深圳晚报记者 温银妮 通讯员 许广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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