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韩电视剧制作公司人士指出,受到双宋离婚事件影响,制作公司决定在艺人合约上添加 " 离婚 " 条约。一旦艺人签署合约,若双方离婚后对作品产生影响,将需要赔偿高达 3 亿违约金。此消息一出,掀起了网络舆论的浪潮。
部分舆论站在合作方的立场上,认为合作方的利益应得到保证。艺人的感情情况不仅影响个人形象,更直接影响到与其合作的广告商、影视投资方等收益,把艺人的感情状加到合约不过是商业上的安全措施而已。
网友点评
@木子洋洋迷路了:那么,你们认为艺人的感情状况应该加入到合约里面吗?
@strawberriesnn:这当然啊,就允许他们各种拿私生活来炒作,碰到对他们不利的就不要干涉私生活了?
一些网友则意见中和,认为这取决于是正面私事或负面私事,但艺人不能恶意隐瞒或炒作自己的感情情况。最重要的艺人和合作方都应该坦诚以待,双方相互信任才是王道。
网友点评
@王 Insane_: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和生活状态有基本的预估。如果感情生活出现可能大幅度影响工作的问题,应该在签合同的时候表明事情。坦诚的态度是合作的基础和义务。
@美衣工作室 studio:分情况吧,近年来太多艺人拿感情炒作了,俨然变成了生意
但也有一些不同的声音反对这一决策,艺人有权保护自己的隐私,而合作方无权干涉人家的私生活,连感情情况都要规定的话,和霸王条款没有区别。
网友点评
@我老公有盛世美颜:如果感情这东西都能人为控制,那人和机器还有什么区别?
@风中的玫瑰 37704:还真不应该那么办,感情不和离了太正常了,没必要那样加合约
你们认为艺人的感情状况应该加入到合约里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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