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9-08-13
南京警方通报“丽州商贸”非法集资案情况,已冻结2100余万元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caijing1.html

 

现代快报讯(记者 顾元森)8 月 12 日,南京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发布了关于南京丽州商贸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的通报,警方请报案人进行登记报案。同时,警方请投资人依法理性反映情况、表达诉求,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案件审理工作,不信谣、不传谣。

警方通报中称,南京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持续加大对南京丽州商贸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的侦查力度,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将案件情况通报如下 :

一、2019 年 6 月 2 日,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金光荣等 9 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依法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已查封房产 14 处,冻结银行账户资金 2100 余万元,扣押现金 75 余万元,查封、扣押汽车 8 辆,摩托车 1 辆。相关涉案资产待法院审查认定并终审判决后,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比例发还本金未兑付的集资参与人。

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报案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登记报案:到本人投资点所在地的经侦部门或派出所报案;到本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或派出所报案。

投资人在报案时需提供的证据材料如下:1、身份证复印件,涉及投资、提现的银行卡复印件;2、投资、提现银行流水 ( 银行流水须有对方信息,并在银行流水上标注每笔投资、提现记录 ) ;3、财富宝 2.0、财富宝 3.0 账户用户名;4、其他投资项目协议材料复印件 ( 如众筹协议 ) ;5、有关丽州商贸有限公司宣传理财项目材料复印件;6、其他相关材料。

警方请投资人依法理性反映情况、表达诉求,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案件审理工作,不信谣、不传谣。对于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司法机关办案、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编辑 张爱红)

相关标签

南京 非法集资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