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19-08-15
深晚报道 | 见钱眼开盗窃他人财物 一旅客被拘留15日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8 月 14 日 13 时 50 分许,深圳铁路公安处广州东站派出所查处一名在 Z13 次列车上盗窃他人财物的违法嫌疑人康某,给予其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8 月 14 日 13 时左右,深圳铁路公安处广州东站派出所接到从沈阳北开往广州东的 Z13 次列车上乘警的电话称:其在车上抓获了一名涉嫌盗窃他人 1900 元人民币和一套充电宝的男性旅客康某。广州东站派出所立即派警力上站台,将嫌疑人康某从列车上接下来。

经查,今年 60 岁的康某是黑龙江省海伦市人,13 日早 6 时 38 分,他和朋友一起从沈阳北上车,准备到广州找亲戚。由于车程较久,14 日早上睡醒后,康某因为太无聊就叫上朋友来到餐车点了早餐,还叫了几瓶啤酒,和朋友一起吃饭聊天。中午 12 时左右,康某坐累了就来到 15、16 号车厢的连接处活动身体。他看到地上放了一个无主的手提包,一时好奇,就打开了手提包,看到包里有一个烟盒、一个充电宝和一条充电线。康某想起刚刚朋友说自己手机没电了,于是顺手就把烟盒、一套充电宝放到了自己的口袋里。

拿了东西的康某来到洗手间,想要看看烟盒里是什么烟,但他打开烟盒却发现,烟盒里装有 19 张 100 元的人民币。贪念一起,他把烟盒扔进洗手间的垃圾桶内,将钱放进了自己的口袋里,拿着偷来的充电宝走回了餐车。不久,手提包的主人发现自己的东西被盗了,想找乘警报案时,发现了正在使用偷来的充电宝的康某朋友。刚开始,康某拒不承认自己拿了装了钱的烟盒,狡辩说自己因为朋友手机没电了,正好看到拉链打开的手提包内有一个充电宝,就 " 借 " 来用一用,用完就还。但当他看到民警在洗手间的垃圾桶内找到的烟盒,觉得隐瞒不下去了,承认自己一时贪心,偷了钱。

原来心大的事主中途站上车后,站在车厢连接处,到了中午,事主去餐车吃饭,由于餐车位置都坐满了,他就将手提包留在车厢连接处,自己站着吃完了饭,结果回来时发现包里的充电宝和藏有 1900 元现金的烟盒不见。他马上来到餐车想找乘警报案,谁知道一眼就看到了拿着自己充电宝的康某两人。

最终,广州东站派出所依法给予康某行政拘留 15 日的处罚。

深铁公安提醒广大旅客:在乘坐火车的时候,一定要将贵重物品贴身保管。很多旅客将装有贵重物品的手提包、背包等小件行李放在车厢连接处、座位上便离开去上厕所或者到餐车就餐,以为短短离开一段时间没事,殊不知却成为了不法分子的目标。

深圳晚报记者 李晶川 通讯员 赵雅婷 李颖

相关标签

充电宝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