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张瑜)近日,南京个别企业在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时因不规范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房东租金,造成房东和租客利益受损的情况。8 月 22 日,南京市房地产市场交易管理中心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住房租赁风险的提示》。提醒广大市民,注意识别防范 " 黑中介 "、防范 " 高进低租 " 市场风险、防范 " 租金贷 " 风险等。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在这个风险提示中,南京市房地产市场交易管理中心发布了 5 条提示,对市民提醒相关风险。
一、注意识别防范 " 黑中介 "
房东在委托出租房屋以及房客在承租房屋时,要选择正规且市场信誉度好的住房租赁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时查看其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对企业受委托出租的房源,房客一定要查看该公司与房东之间签署的委托协议书(或合同),了解房东委托房源的出租价格、期限、房租支付方式等信息,慎重做出决定。
二、注意防范 " 高进低租 " 市场风险
无论出租或者承租房屋,都要及时了解周边租赁房屋市场价格,警惕住房租赁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 " 高收低租 " 带来的租房风险,防止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房东在委托出租房屋时,对于租金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时要警惕;房客承租房屋也要警惕低价诱惑,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三、注意防范 " 租金贷 " 风险
房客在承租房屋时,要注意租赁合同中有无 " 租金贷 "、" 租房贷 "、" 分期付 " 等相关条款或内容,是否要额外签订相关贷款补充协议等,防止 " 被贷款 ",以防面临贷款合同不易撤消、退租时难以退贷、贷款逾期失信等多重风险。如了解清楚 " 租金贷 " 规则后自愿办理租金分期贷款的,则要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并在签订贷款合同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四、谨慎选择租金支付周期
房客在向住房租赁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支付房屋租金时,尽量选择短期支付房租(如月或季度支付),注意避免一次性预付较大额度的房租,以免因公司不能正常经营时造成较大利益受损。
五、建议使用规范合同示范文本
订立合同时,建议使用市房产局推荐的《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签约,可在 " 南京网上房地产 " 下载使用。对非示范文本的租赁合同要仔细阅读,避免掉入 " 合同陷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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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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