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19-08-27
深晚报道|旅客携带疑似砗磲、玳瑁制品入境,走私珍贵动物及制品将被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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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海关所属皇岗海关在皇岗口岸入境渠道查获一名旅客违规携带疑似砗磲制品、疑似玳瑁制品,共计 14 件。

当日 20 时左右,一名男子从皇岗口岸旅检入境大厅入境。CT 机图像显示,该旅客行李内有多件大小不一的环状物品,这引起现场关员的注意。经查验,在其行李箱内发现疑似砗磲 1 个、疑似玳瑁手镯 12 个、疑似砗磲吊坠 1 个,共计 14 件。目前,上述物品已移交海关处置部门处理。

深圳海关提醒广大旅客,玳瑁和砗磲分别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 I、附录 II 中的保护物种,属于《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 " 珍贵动物 "。走私列入《CITES》附录 I、附录 II 范围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无论数量多少均涉嫌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如有存在其他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海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深圳晚报记者 李超 通讯员 姚焕仰 冯凯 责任编辑 徐再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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