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刘加翀 记者 高尚)男女朋友分手原本是常事,但是淮安市涟水县的周某某却怀疑这与第三人沈某有关,心生怨恨。利用自己在狱中跟狱友学习的炸鱼手段,自制了炸药,悄悄放在沈某的家门口,本来准备给沈某一个 " 下马威 ",结果炸弹被民警拆除了。
△放置爆炸物现场 通讯员供图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18 年 9 月 29 日上午 10 点左右,淮安市涟水县公安机关接到沈某妻子的报警称,自己家的院门西侧靠墙处有一个鞋盒,打开后发现里面有疑似自制炸弹。接到报警后,涟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与淮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立即组织警力先后达到案发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时,鞋盒已经被打开。经过专业排爆员排爆发现,该物品确为爆炸装置,鞋盒内有玻璃瓶、钢珠、自制炸药、雷管等。通过探测、摸排和研究,专家发现制作这个爆炸装置的人,设计的引爆点就是在鞋盒打开的瞬间,引爆爆炸装置。排爆人员称,爆炸装置内含有烟火药,极易发生自燃自爆。
通过专家的专业认知分析,民警发现,制作爆炸装置的人具备一定的制爆知识,但之所以鞋盒被打开爆炸并没发生,可能是制作爆炸的人技术水平偏低的原因。经过调查,民警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并将其抓获。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怀疑女友与其分手是因沈某所致,便产生了报复沈某想法。周某某便利用之前在服刑期间跟狱友学到的制作爆炸物炸鱼的手段,自制了一个爆炸装置。2018 年 9 月 28 日,周某某戴着假发、口罩等伪装工具,和犯罪嫌疑人周广某一起驾驶电动车前往沈某家,将自制的爆炸装置放置在沈某家院门外。
近日,淮安市涟水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周某某犯爆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被告人周广某犯爆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编辑 陈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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