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伟娟)9 月 4 日,现代快报记者获悉,当天东航一架南京至厦门的航班上,在巡航期间客舱内有旅客充电宝自燃。机组迅速返航。
△微博截图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当事航班为 MU2809,原计划 7:00 从南京禄口国际机场起飞,当天 9:40 抵达厦门。结果,在巡航期间客舱内有旅客充电宝自燃。事发后,东航机组第一时间按程序妥善处置,迅速排除安全风险。为最大限度确保安全,机组决策返航南京。
某飞行软件显示,当天,涉事航班于 7:16 从南京起飞,8:24 返航飞抵南京。对于旅客,东航积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已安排旅客于当天 11:20 飞往厦门。同时,东航协助警方调查事件原因。
△手机截图
东航提醒旅客,严格遵循民航安全规定携带和使用类似设备。
链接:充电宝携带标准
关于充电宝,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官网明确:
1、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
2、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
3、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 100Wh, 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 100Wh 但不超过 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4、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 160Wh 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
5、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
例如:充电宝标称电压为 3.7V,标称容量为 760 mAh ,其额定能量为:
760 mAh ÷ 1000 = 0.76Ah
3.7V×0.76Ah=2.9Wh
(编辑 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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