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19-09-13
激励守信惩戒失信!江苏商务领域建立信用“红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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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张瑜)逛街购物、下馆子吃饭,哪些商家信誉好,哪些不靠谱?可以看商务领域的 " 红黑名单 " 了。近日,江苏省商务厅下发关于印发《江苏省商务领域信用 " 红黑名单 " 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提出加强商务领域信用监管,在商务领域实行 " 红黑名单 " 制度。据悉,像中华老字号、江苏老字号等可被列入商务领域的信用 " 红名单 ",上 " 红榜 " 的将能享受一系列激励措施。

中华老字号、江苏老字号等可被列入 " 红名单 "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办法》中所称商务领域信用 " 红黑名单 " 管理,分为 " 红名单 " 管理和 " 黑名单 " 管理。所谓 " 红名单 " 管理,是指商务主管部门,对商务领域各类诚实守信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认定,以及采取激励措施等管理活动。

据悉,商务部门负责对 " 红黑名单 " 的认定、审核、公开、异议处理、信用修复和退出工作。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大数据企业、金融机构、新闻媒体、社会组织等各类单位和个人向认定单位提供相关主体的守信行为和失信行为信息,作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 " 红黑名单 " 认定的辅助参考。

哪些商家会被列入 " 红名单 "?《办法》明确,商务领域各类市场主体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无违法失信行为的,将其列入信用 " 红名单 ":受到商务主管部门表彰或认可的,如获得各类试点、品牌、示范、中华老字号、江苏老字号等;诚实守信行为受到设区市及以上党委、政府依法依规组织评选或认定并已向社会公示的;符合商务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其他条件。

" 红名单 " 也是块金字招牌,列入商务领域诚信市场主体,能享受到一系列激励措施,比如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优化检查方式,减少检查频次;在行政许可中,实施 " 绿色通道 " 或 " 容缺受理 " 等便利服务措施;支持其他社会机构查询使用商务领域 " 红名单 ",对列入 " 红名单 " 的市场主体实施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激励。

被列入 " 黑名单 " 也可申辩,6 个月内整改后可提出信用修复

而 " 黑名单 " 管理,是指商务主管部门,对商务领域各类严重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认定,以及单独或联合其他部门,采取公开曝光、行为限制、失信惩戒等措施,督促其纠正违法行为的管理活动。

《办法》规定,商务领域各类市场主体有 6 种情形之一的,将其列入信用 " 黑名单 ",比如通过虚假、隐瞒、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各级商务部门行政许可或备案资质、项目及资金扶持、评优评先表彰的;被商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撤销或吊销许可证、资格证书,以及被处以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在商务部门开展的相关重点工作中,经营者未达到行业领域标准要求且多次不配合或拒不整改的等。

如果被认定为信用 " 黑名单 " 的初步对象,也不是没有机会申辩。《办法》提到,被认定对象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作出认定的商务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若理由和证据成立的,认定单位应当予以采纳。此外,失信 " 黑名单 " 发布六个月以上,黑名单主体认为其通过履行义务商务违法行为已整改到位、失信行为已得到纠正,可向认定部门提出信用修复。

" 黑名单 " 形成后,将其与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各领域 " 红名单 " 进行交叉比对,如 " 黑名单 " 主体之前已被列入 " 红名单 ",应将失信记录报送当地社会信用管理部门。据介绍," 红黑名单 " 的发布时限与名单的有效期保持一致。对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发布前应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黑名单 " 有效期三年。

(编辑 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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