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19-09-16
南京困难群体享水价补贴每户50元,气价按第一阶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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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张瑜)近日,南京市发改委下发《2019 年度困难群体自来水价格补及管道天然气价格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宁发改价费字〔2019〕512 号)》 (以下简称《通知》),对 2019 年度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困难家庭,享受自来水价格补贴及管道天然气价格优惠政策。据悉,这类家庭 2019 年度自来水价格补贴标准为每户 50 元;管道天然气价格一律按第一阶梯价格执行。

《通知》明确,实施对象是 2019 年度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和市、区总工会认定的建档特困职工等家庭,在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时,享受自来水价格补贴及管道天然气价格优惠政策。

对于自来水价格补贴,2019 年度自来水价格补贴标准为每户 50 元。各供水企业依据市民政局、市总工会提供的困难群体名单,负责本单位供水对象中困难群体的价格补贴发放,并于 2020 年 1 月 30 日前按上述要求将补贴发放到位。

民用管道天然气实行价格优惠,各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依据市民政局、市总工会提供的困难群体名单,对本企业供气范围内的困难群体进行确认后,管道天然气价格一律按第一阶梯价格执行。

南京市发改委在《通知》中明确,对困难群体实行价格补贴及优惠政策是兜住民生底线,减轻价格改革对困难群体生活的影响,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体现政府维护民生权益、为困难家庭办实事的一项民心工程,各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好宣传解释,确保补贴及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各有关区发改委、民政部门应按市统一部署,配合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补贴发放工作。

根据《通知》,2019 年度价格补贴发放工作结束后,各区发改委、各企业应将政策落实情况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前报市发改委。

(编辑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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