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苏宁)9 月 20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医保局获悉,为提升参保人的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慢性肾衰竭患者待遇,南京透析治疗定额结算有了新调整。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血液(腹膜)透析治疗结算标准,将医保范围内费用定额结算标准原为 4800 元 / 人・月,提高至 5000 元 / 人・月。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南京市医保局近日发布《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肾衰竭门诊透析治疗定额结算标准的通知》。除了调整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血液(腹膜)透析治疗结算标准,为保障儿童患者的实际医疗需求,将南京市儿童医院慢性肾衰竭门诊血液(腹膜)透析治疗费用结算方式调整为按实结算。
《通知》明确,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得以超定额结算标准为由降低医疗服务质量或推诿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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