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孙旭晖)日前,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但是当法官详细了解了案情后,都感觉啼笑皆非。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案件的原告竟然是一名套取财政资金的骗子,他和同伙一起套取了一笔 " 家电下乡 " 补贴后,同伙不肯给他分钱,于是他便到法院起诉,要维护自己的 " 合法权益 "。
据法院介绍,胡某和张某二人在宿迁市泗阳县合伙经营 " 家电下乡 " 产品,并将 " 家电下乡卡 "、购买者身份证等材料交由朱某,由朱某以宿迁市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名义向泗阳县财政局某财政所申领家电下乡补贴款,双方再分配该补贴款。后朱某实际获取财政资金 77000 元并私自使用。双方协商后,朱某向胡某出具了 77000 元欠条,胡某多次索要未果便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审理中发现,胡某并未按照政策要求销售给符合条件的农户,朱某在申报财政补贴时亦未如实填报相关购买者信息,在获取财政补贴后,双方更未将补贴款发放给相应的购买者。两人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相关政策,损害了国家利益。故二审认为,胡某向朱某索要的该款项不属于民事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不应予以保护,便判决驳回了胡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判决后,宿迁市中院民一庭及时向泗阳县财政局发出了司法建议,通报了案件情况并建议其按规定追缴骗取的资金。目前,泗阳县财政局已经立案处理。
(编辑 蒋文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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