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19-10-19
深晚报道|手术中人为增加患者痛苦 “宝济诊所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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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年安排医托到正规医院 " 拉客 ",诱骗病人到宝济诊所就诊;医护人员在妇科检查及手术过程中,故意夸大病情、制造疼痛,欺骗或者强迫病人支付高额治疗费用 ……10 月 17 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对 " 宝济诊所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 一审宣判,苏某汉等六名被告人分别获刑,该案也是宝安区人民法院审理并公开宣判的第一宗医疗领域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经审理查明,自 2017 年 3 月开始,苏某汉、苏某洋在宝安区沙井街道某社区合伙经营深圳宝济门诊部,两人各占 50% 股份,为诊所老板、股东;苏某是苏某洋的儿子,负责门诊部的日常管理及财务。他们聘请宋某珍、雷某鹤、严某等医务人员负责诊疗事务,并安排医托到正规医院 " 拉客 " 诱骗患者到诊所就诊。

宋某珍是妇科医生,全面管理妇科科室业务,其在不具备相关资质情况下,非法从事人流手术;雷某鹤无行医资格,冒用医生身份参与治疗并操作手术;严某是妇科护士。这三人在接诊患者治疗妇科病、孕检或者人流过程中,互相配合夸大病情以骗取高额治疗费用,甚至使用暴力人为增加患者痛苦,胁迫女性患者接受加价治疗。当患者意识到被侵害而投诉时,苏某汉、苏某洋、苏某则出面协调、退钱,摆平事端。经查实,2017 年至 2018 年,被害人李某丽等五人共被强迫交易人民币 30984 元,被害人罗某梅等四人共被诈骗人民币 27589 元。

宝安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宝济门诊部以被告人苏某汉、苏某洋为纠集者,雷某鹤、宋某珍、苏某、严某为成员,长期纠集在一起,在诊疗过程中,多次实施强迫交易、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就诊患者,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苏某汉等六名被告人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迫使患者接受服务,其行为均构成强迫交易罪,情节特别严重;同时,六名被告人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综上,苏某汉等六名被告人均构成强迫交易罪、诈骗罪,分别被判处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至六万元不等;依法处置涉案财物,并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损失。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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