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19-10-25
让守信者受益!南京拟规定:诚实守信者可享停车收费、医疗就诊等5类优惠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肖利民 记者 鹿伟)诚实守信,可享受哪些便利和优惠?10 月 24 至 25 日,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草案二审稿)》提请审议,其中拟规定诚实守信者,可享受停车收费、医疗就诊等 5 类优惠。

本次常委会会议对年度重要民生立法项目——《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信用条例(草案二审稿)》)进行了审议。会前,市人大常委会先后赴重庆、上海、北京召开了三场专家论证会,征求相关高校理论和实务领域 34 位知名专家的意见;组织动员多个立法联系点、各级人大代表、区级部门单位、社区居民等关注参与立法,收集提炼出 100 多条意见;同时,还召开专门座谈会,听取征信监管部门、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网络电商、交易平台等方面的意见和诉求,修改形成了二次审议稿。

《信用条例(草案二审稿)》" 注重社会信用主体尤其是自然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按照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构建全链条制度保护 " 的做法,得到了相关专家和百姓的一致认可。

在此基础上,部分专家和区人大常委会认为,条例应该在平衡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效率和安全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制度设计,切实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为此,《信用条例(草案二审稿)》明确,自然人低信用分 " 不得用于失信惩戒,不得以低信用分限制自然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和法律规定的权利 ",防止信用管理 " 泛道德化 " 或者 " 人格分等 " 的问题。同时明确,建立报送失信信息时的 " 提醒告知 " 机制,并区分一般失信信息和严重失信信息,对失信信息设置了查询期限。

加强对诚实守信主体的激励,增强 " 信誉有用 " 的场景设置,是一审中常委会委员们的主要建议。在充分考量社会现实需求和尊重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市人大法制委认为应当通过不断丰富以信用为基础的惠民便企措施,优化对社会主体的服务与管理。

为此,《信用条例(草案二审稿)》区分社会信用主体和自然人,修改完善了对守信主体的激励措施,明确 " 不失信 " 即为一般守信主体,并对 " 一般守信 " 的自然人,明确可以享受 " 就业创业 "" 民生保障 " 等公共服务便利和 " 政府公益性场馆 " 服务便利。对具有良好信息的模范践行诚实守信的个人,《信用条例(草案二审稿)》结合南京市民卡诚信激励功能,规定可以享受 " 交通出行、文旅消费、金融信贷、公共停车场收费、医疗就诊等方面优惠和便利 "。《信用条例(草案二审稿)》还特别鼓励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通过更广泛灵活的方式,为守信主体提供各类优惠。

对信用修复的规定,也是百姓十分关注的问题。《信用条例(草案二审稿)》按照失信行为严重性、危害程度等,设定了不同修复门槛,明确社会信用主体可以通过公开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报告、承担违约责任、与权利人和解等方式修复信用。同时,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条例(草案二审稿)》列举了 " 存在国家规定的特定违法犯罪行为的 "" 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 "" 法律、法规规定不可修复的 " 三种明确不可修复的情形。

记者看到,目前《信用条例(草案二审稿)》共八章七十六条。经过此次二审后,还将进一步征求各方意见,经修改完善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次审议表决。

(编辑 王鹏)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