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 从赴海外考察,到签下一张 270 万的借条,江苏邳州某民企老总孙某在短短的一个多月内,背负了近 300 万元的巨额债务,并被告上法庭。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邳州法院依法审理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驳回所谓 " 债主 " 的诉讼请求,将该案移交公关机关处理。近日,徐州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民营企业家经 " 熟人 " 介绍出国考察,却被硬拽进赌场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17 年 4 月,孙某经生意上的朋友介绍,认识了自称在斯里兰卡做生意的刘某。刘某称,他认识一个朋友李某,在斯里兰卡有工程,可以邀请孙某出国免费考察项目,还可以提供来回路费,并承担食宿费用。孙某心想,去考察一下不会有什么损失,便决定和刘某一起去斯里兰卡。
孙某称,出国后,他并没有见到所谓的 " 投资项目 ",而是被刘某、李某带着闲逛了几日。在孙某打算回国前,他被两人带到赌场,两人称前几天闲逛所花的费用均是赌场提供的,需要通过 " 洗码 " 将赌场出的钱还上。他们留下孙某的护照,用护照兑换了一沓筹码,并称这些筹码价值 20 万卢比。孙某心想,20 万卢比折合成人民币只有几千元,玩一下没关系。结果孙某很快就输光了筹码,他准备要走,刘某等人却变了脸色,声称总共 300 万人民币的筹码都被孙某输光了。孙某一听,顿时明白自己被坑了。刘某等人逼迫孙某通过手机转账,将账户中的 10 万元转到了刘某的账户。刘某、李某让孙某再出钱,但孙某账户中没钱了。刘某二人说,他们想办法联系了同在斯里兰卡做生意的吴某,从吴某手中可以先借钱,把孙某的护照拿回来,回国后再想办法处理。孙某无奈之下,同意了这个提议。
签订了借款合同并被告上法院,法院审理发现猫腻
在李某的牵线下,2017 年 5 月 2 日,吴某与孙某在斯里兰卡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民币 270 万元,借款期限 3 个月,借款用途为用于某市一个建筑工程项目,李某作为证明人签字。同日,吴某通过网银分两笔向孙某转账 80 万元、190 万元。另外,李某提供了一个 " 赌场 " 账号给孙某,让孙某将收到的钱转入该 " 赌场 " 的账户。孙某便按照吴某的指示,将 270 万元转入李某提供的 " 赌场 " 的银行账户。所有事情完成后,孙某终于拿回了护照,并乘飞机回国。
坐上飞机的孙某越想越不对劲,他意识到,所谓的国外项目考察、赌场输筹码都是假的,估计是刘某一伙人设好的局。好在,孙某出国时带了两部手机,对方搜走了一部手机,他还有一部,而且对借款过程进行了录音。
2017 年 11 月 19 日,吴某以民间借贷纠纷为名,将孙某诉至邳州市人民法院,要求孙某偿还借款本金 270 万元及利息。法院经审理后,发现吴某提交的借据、转账记录、照片,完全符合借贷关系的形式要件,甚至可以说,吴某的证据形成了一个无懈可击的证据链。反观孙某,提交的只是一些机票、火车票和一份录音,证明了借款过程。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法院工作人员调取了吴某、孙某的银行转账记录,发现借款实情并不简单。吴某对孙某提交的录音部分内容未明确否认,该录音多次提到赌场,且录音中关于转账情况的描述与法院调取的银行转账记录可以互相印证。法院审理后,认为其中有猫腻。
法院认定涉嫌 " 套路贷 ",裁定驳回起诉
邳州市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虽然吴某向法院提交了借款借据及银行转账记录,形式上满足了借贷关系的成立要件,但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借款合同在国外签订,孙某在收到吴某转账后,便将钱转入与孙某并不认识的案外人银行账户,不符合一般借款的习惯。且根据孙某提供的录音,该债务有赌资赌债的重大嫌疑。因此,法院认为该案中借贷行为已涉嫌 " 套路贷 " 刑事犯罪,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今年 3 月 25 日,邳州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裁定:驳回吴某的起诉,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吴某不服提起上诉。近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该借贷行为涉嫌 " 套路贷 " 等刑事犯罪,维持了一审裁定。
法官表示, " 套路贷 " 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不法人员往往分工明确,熟悉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流程及证据要求,受害人在大多数情况下,无法举证证明在签订借据及转账时受到胁迫,不少受害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套路贷 " 的实质是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行诈骗之实的骗局,遇到 " 套路贷 ",一定不能沉默,要通过法律途径,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通讯员 周新欢 王柏程 尹誉 现代快报 +/ZAKER 南京记者 顾元森
(编辑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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