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19-11-04
南通出台新政:新建成品住宅与样板房得“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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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 (见习记者 花宇 文 / 摄)11 月 4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通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1 月 8 日起,南通将实行《南通市市区新建成品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提出了加强全过程监管、提供实体样板房、规范材料使用等 8 个方面具体措施,规范南通市区成品住宅室内装修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介绍,《办法》共 32 条,核心内容是规范装修管理,保障成品住宅装修质量。其中,在严格全过程质量监管方面,将成品住宅室内装修工程作为单位工程的分部工程,纳入住宅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质量监督范围。严格企业准入、严格工程施工管理、引入互动式监督。推行工地开放日制度,成品住宅工程在分户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安排工地开放活动,征集购房人对各自房屋和公共部位质量的意见或建议,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范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对于购房者能直观感受的样板房,《办法》有严格的管理规定,要求凡采取预售模式的成品住宅,必须在可售房源内设置交付实体样板房。样板房不得增加交付标准以外的其他装饰和布置,和实体交付标准不一致的样板房不得展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建设单位要向购房人展示交付实体样板房的成品内容标准和质量。样板房在最后一批实际交付日期 30 日后方可处理。

" 这次出台的《办法》就是为了让购房者在购房时,能所见即所得。"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管理处处长凌云飞介绍道,《办法》要求新建成品住宅在价格备案前,必须提供装修的材料清单。在设计阶段,《办法》也要求提供装修所使用的材料清单,作为施工图的候补材料。此外,《办法》要求成品住宅预售前,按设计文件和销售合同规定的材料、构配件以及施工工艺装修完成交付实体样板房。对装修标准不同的套型必须制作不同的样板房,供购房者参考。

" 在成品住宅销售管理方面,《办法》规定实行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开公示制度,经图审合格的全装修施工图及材料清单要求在预售现场进行公示,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所用主要装修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等级等内容。"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王开亮表示,下一步,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进一步制定相关细则和规范,细化完善设计、施工、验收、销售等规范要求,全方位规范成品住宅质量管理。

(编辑 张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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