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9 月 18 日,龙岗区龙城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 " 扫黑办 ")接到市民吴某举报,称自己偿还民间借贷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贷款方通过虚假诉讼等方式虚构 46 万元待还债务。
据了解,吴某近两年因经营业务需要紧急资金周转,但无法通过银行办理贷款。王某、陈某声称所在公司是专门做无抵押、低利息的小额贷款。吴某先后两次与王某、陈某二人签订只含有借款人信息的空白《借款合同》,共借款 46 万元。贷款后,王某用各种原因催促吴某还款,根据王某的要求,吴某在还款期间分别将不同金额汇款至王某、陈某、李某三人,直至还清款项,结束借贷关系。在偿还完款项后,2019 年 4 月 7 日,王某、陈某、李某与黄某四人用曾与吴某签订的空白《借款合同》(贷款人系黄某)借助法律途径起诉吴某,使吴某构成偿还债务 46 万元的法律义务。这时,吴某才意识到自己陷入了 " 套路贷 " 里面。
接到受害者吴某举报后,龙城街道扫黑办立即将情况上报至区扫黑办。在该 " 套路贷 " 案件核查期间,龙城街道联合辖区各职能部门召开打击 " 套路贷 " 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制订打击 " 套路贷 " 专项行动方案。为推动方案实施,街道与公安等职能部门联动出击,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将所收集的材料进行信息交换和总结,全力推进 " 套路贷 " 专项行动落实。最终该案件涉嫌 " 套路贷 " 的诈骗团伙(王某、陈某、李某、黄某四人)全部被抓获归案,依法刑拘。
下一步,龙城街道将继续加强 " 套路贷 " 的打击力度,深挖各类线索,依法严厉打击。同时,强化扫黑除恶的宣传教育和 " 套路贷 " 防范措施的推广,让广大群众认识到 " 套路贷 " 的危害,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抵制,让 " 套路贷 " 无所遁形。
知多 D:
近年来,网络上出现了一个新名词—— " 套路贷 "。很多人以为," 套路贷 " 就是高利贷,都是借很少的钱,却要偿还成千上百,事实并非如此。跟借款收钱、还本付息的民间借贷不同," 套路贷 " 以贷款为饵,以《借款合同》为壳,跟出借资金、以钱生钱的合法交易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套路贷 " 本质上融合了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侮辱、诽谤、抢劫和故意伤害等的行为特征,让它成为了一种新型犯罪活动,也让靠 " 套路贷 " 谋利的人成为诈骗犯或者黑恶势力犯罪分子," 套路贷 " 的根本目的是把借款者逼上 " 还不出 "" 还不清 " 的绝路。
深圳晚报记者 高向荣 通讯员 尹文洲 李剑飞 编辑 李剑南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