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3 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通告,将面向部分企业追加配置小汽车增量指标。
通告显示,面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每个企业额外追加配置 1 个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共计不超过 12395 个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符合条件的企业包括两类:一是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2 日期间已获得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的企业;二是 2019 年 11 月 12 日 24 时之前已提交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申请审核结果尚未公布、经审核后符合指标配置条件的企业。
追加配置的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只能用于办理小汽车注册登记(新购车辆上牌),不可办理转移登记和变更登记。同时,注册登记的小汽车必须为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且纯电续航里程在 80 公里以上(不含 80 公里)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小汽车。追加配置的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使用有效期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止。
那么,企业如何申领此次追加配置的小汽车增量指标呢?据悉,追加配置的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直接配置到相关企业,企业无需提交申请,可在 2019 年 11 月 18 日后登录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系统查询指标配置情况。
此外,追加配置的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不占用企业原有指标额度,如企业未在 2020 年 3 月 31 日前使用追加配置的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该追加配置的小汽车指标自动失效,无其他影响。
深圳晚报记者 董玉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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