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红艳)11 月 15 日,现代快报记者获悉,为规范燃气工程安装行为,加强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管理,根据国家和省政策要求,南京市发改委近日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规范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自 2019 年 12 月 1 日起,降低城镇新建商品住房及老旧居民住房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标准,并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完成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政策要求。
《通知》明确,城镇新建商品住房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标准统一由 2600 元 / 户降至 2200 元 / 户,同时取消地下共用低压管延长米收费,最高降幅达 37%;进一步加大对老旧居民住房燃气工程安装费优惠力度,从现行的 1700 元 / 户降至 700 元 / 户,降幅达 59%;在此之前已签订合同的城镇新建商品住房和已通气点火的老旧居民住房、别墅,仍按调整前收费政策执行;同时就规范燃气工程安装收费行为、做好价格公示等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
(编辑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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