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食品摊贩,让不少市民 " 又爱又恨 ",在便民的同时却存在食品安全隐患。11 月 22 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 " 食事街知 " 调研组走进龙华区,实地调研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并就相关问题问诊把脉,提出解决方案,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座谈会现场。
流动食品摊贩规范经营管理
但个别问题仍亟须解决
座谈会上,龙华区食药安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辖区从 2017 年一家有证摊贩到 2018 年底 16 家有证摊贩,再到目前 30 家左右有证摊贩,龙华区各街道根据街道情况进行相应的管理措施,有效规范流动食品摊贩。但仍存在食品摊贩经营不稳定、发证流程不明确、有证摊贩证件使用未按照申请的情况进行等多个问题。
据悉,在调研活动开展之前,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志愿服务总队志愿者随机抽取了 15 家在龙华区大浪、观湖、民治、福城街道登记注册的早餐食品摊贩进行调查。食药志愿者发现,食品摊贩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未发现明显食品安全问题。不过,调查过程中,志愿者也发现部分登记的食品摊贩已无继续经营的情况。
食安专家现场建言献策
三个坚持推动流动食品摊贩管理工作
在了解了龙华区流动食品摊贩管理工作遇到的阻碍及食药志愿者发现的问题后," 食事街知 " 调研组现场研讨,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食品安全领域专家也现场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
对于如何开展流动食品摊贩管理工作," 食事街知 " 顾问小组成员、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顾问刘敏认为,监管部门可加强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规范食品安全行为。同时,可以建立电子监控平台,实时对已登记的流动食品摊贩售卖的食品进行防控,降低食品安全隐患。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食药协调处副调研员黄远明提到,流动食品摊贩监管工作要做到 3 个坚持:一是坚持合理布局,疏堵结合,规范引导;二是坚持依法行政,依据食品安全法规条例开展监管工作;三是坚持市、区、街道三级联动,规范管理,创新手段,提升监管水平,做到守土有责。
深圳晚报记者 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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