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遥)12 月 18 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于上下班途中滑倒摔伤,到底能不能算工伤给出了官方答案:不算。此消息一出,立即引发了网友们的激烈讨论,不少网友表示不解,认为上班途中滑倒,还不是因为要上班,怎么能不算工伤呢?对此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其实南京就曾有一名员工在上班途中不慎滑倒摔伤,想申请工伤认定,可人社局不予认同。这名员工不服,还起诉至法院,法院最终驳回了该员工的诉讼请求。
人社部:上下班途中自己滑倒摔伤不算工伤
为何上班途中滑倒不能算工伤?人社部指出,上下班路上受到伤害要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在上下班途中;2. 受到伤害的原因是发生了交通事故;3. 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本人为非主要责任。因此,如遇雪天路滑摔倒,自己摔倒受伤,虽然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但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是不能认定工伤的。
同时,人社部还明确,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被认定为工伤。例如,环卫工人在清扫积雪过程中因雪天路滑造成的事故或意外伤害,可被认定为工伤,治疗费用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且可以领取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那么,外出开会滑倒摔伤能是工伤吗?对此,人社部表示,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可被认定为工伤,治疗费用可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且可以领取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此外,人社部强调,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话,上述相关费用均由单位承担。
12 月 18 日,人社部给出的答案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网友热议," 一直以为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意外都算工伤的。"" 现实情况多种多样,具体案情要具体分析。"
员工上班途中不慎踩油污摔倒,被认定不算工伤
现代快报记者查阅裁判文书网发现,因上下班途中滑倒受伤,而引发的工伤认定纠纷有很多。
2017 年 5 月 19 日早上,李梅(化名)上班途经南京中山门大街附近,在过斑马线时,不慎踩到路面上的油污积水,摔倒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左髌骨骨折。2018 年 3 月 7 日,李梅向秦淮区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秦淮区人社局认为,李梅并未与机动车发生碰撞,系自行摔倒,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 " 交通事故 ",因此,李梅此次受伤不应当认工伤。
2018 年 7 月 11 日,秦淮区政府收到原告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同年 9 月 6 日,秦淮区政府决定维持人社局的决定。李梅不服,将秦淮区人社局、区政府一起诉至原南京铁路运输法院,请求法院撤销秦淮区人社局作出的涉案决定书,并责令其重新作出工伤认定。
法院认为,秦淮区人社局经调查后,认定李梅上班途中摔倒,是由于路面油污所致,受伤不符合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并作出涉案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2018 年 12 月 21 日,法院判决驳回李梅的诉讼请求。
(编辑 蒋文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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