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19-12-30
深晚报道|深圳“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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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 2019 年度 " 十大法治事件 " 评选活动正式启动。该活动由深圳市委政法委、深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深圳市法学会联合开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 " 法治城市示范 " 的战略定位要求,凝聚建设法治城市示范的强大正能量,切实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作用,营造崇尚法治、践行法治的浓厚氛围。

深圳 " 十大法治事件 " 评选范围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在深圳发生的重大、有影响力,能够代表深圳法治建设成就的法治事件。评选标准为能够代表深圳法治建设成就的标志性事件;立法、执法、司法、法治社会建设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决定事项;被社会广泛关注、产生良好社会效果的重大事件或者有关部门开展的专项行动、专项治理等;有影响力的重大案事件;具有影响力和辐射力,能够弘扬法治正能量,推动法治示范城市建设进程的其他事件。

该评选活动分为推荐提名、专家评选、网络投票、最终评定四个阶段,最终评选结果将于 2020 年 2 月中下旬公布。即日起至 2020 年 1 月 5 日为推荐提名时间。主办方组建由法律专业人士组成的评选委员会,选出 20 个候选事件,按网络投票 40%、评委会意见 60% 的比重最终推选出 " 十大法治事件 "。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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