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顾元森)1 月 6 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南京秦淮警方发布了关于 " 银洲资本 "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的通报,公安机关敦促借款人依法履行还款义务,及时归还欠款至指定账户,逾期未还、恶意拖欠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依法依规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警方通报截图
今年 1 月 2 日,秦淮警方发布了警方通报。通报称,公安机关对 " 银洲资本 "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立案侦查以来,持续加大侦办力度。2019 年 11 月 14 日,经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秦淮公安分局对张某、蒋某等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2019 年 11 月 7 日,溧水公安分局对银洲资本溧水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12 月 23 日,溧水公安分局对该案犯罪嫌疑人葛某英、陆某英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通报,公安机关已查封冻结部分涉案资产,同时聘请审计机构对涉案资金、银行交易流水进行全面审计,其他相关案件审查取证、资产查控工作正在同步开展。公安机关敦促借款人依法履行还款义务,及时归还欠款至指定账户,逾期未还、恶意拖欠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依法依规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归还方式 : 请借款人使用转账的方式还款至下述银行账户,并注明借款人详细信息,并妥善保管好相关凭证。账户名 : 南京银洲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账号 : 125905730310908;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南京河西万达支行;备注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银洲资本还款;联系电话 : 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 025- 84421247。
警方请集资参与人依法理性反映情况、表达诉求,警方将依法办理案件,努力追赃挽损,适时公布案件进展情况。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19 年 10 月,南京秦淮警方曾发布通报称," 银洲资本 "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假借债权转让、有限合伙、融资租赁、发行基金等方式,以高额收益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巨额资金,已无力兑付集资参与人的本息,导致众多集资参与人报案。秦淮公安分局依法对 " 银洲资本 " 立案侦查,2019 年 10 月 8 日,警方将 " 银洲资本 " 主要负责人张某春、蒋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事拘留。
(编辑 张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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