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12 日,深晚记者从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2019 年 10 月 9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全市新增 A 级餐饮服务单位 589 家,另有 3 家餐饮服务单位不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 A 级要求予以降级、1 家 A 级餐饮服务单位停止经营、1 家 A 级餐饮服务单位变更单位名称。目前,深圳共有 A 级餐饮服务单位共 2778 家。
据了解,此次新增的 589 家餐饮服务单位包含了连锁餐饮、学校食堂、大型餐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单位食堂等类别,其中学校食堂 401 家(包含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全市 11 个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中,宝安、龙岗、福田等辖区新增 A 级餐饮服务单位数量最多,分别为 150 家、114 家和 113 家。
在此次公布的名单中,坪山区春天幼儿园、坪山区正阳小学、坪山区华明星学校等 3 个餐饮服务单位因不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 A 级要求被降为 B 级。
据了解,餐饮量化 A 级单位 " 门槛 " 较高,须符合多项建设标准才能被授牌。对照目前发布的 2018 年版《深圳市(A 级)餐饮单位建设标准》,A 级单位须符合整体场所、辅助设施、食品普通处理区、专间、食品储存、设备和工具、明厨亮灶等多个方面要求。
深晚记者了解到,深圳在餐饮服务行业全面推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对全市餐饮单位实施统一板式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公示制度,食品安全量化 A 级、B 级、C 级,分别用 " 大笑 "" 微笑 "" 平脸 " 卡通形象表示。三个形象分别代表 " 食品安全优,存在食品安全风险低 "" 食品安全良,存在食品安全风险较低 "" 食品安全一般,存在食品安全风险中等 "。
深圳晚报记者李超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