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王瑞)本来在计算机公司工作是为了保障客户企业网络平台的安全,可朱某无意中获得服务单位的 1300 余万条数据信息后,不但没有上报公司,反而通过网络找人对外出售。近日,该案经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朱某以及涉案的另外两人均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获刑。
今年 22 岁的朱某是江苏某计算机公司的员工,主要负责安全服务工作。2018 年 12 月,根据公司的安排,他到南京市人社局信息中心做内部系统渗透测试。令朱某没想到的是,工作期间 1300 万余条人社局数据竟然回流到了其个人电脑里,数据内容包括参保人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信息。
发现这一情况,朱某不但没有将信息删除,反而打算通过网络对外出售牟利。2019 年 3 月,得知朱某有数据要出售,周某通过网络添加了朱某的 QQ 号,两人商议后,由周某负责帮其出售信息。
经调查,朱某通过周某对外出售个人信息,仅拿到手 600 元钱。近日,该案经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朱某、周某以及购买信息的刘某均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获刑。(文中人物均系化姓)
(编辑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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