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29 日,记者从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获悉,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居家隔离消毒、集中隔离消毒和病例家居终末消毒指引。
《指引》提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密切接触者的家庭每天要尽量开窗门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用排气扇等机械通风。密切接触者与家里其他人尽量避免近距离的接触(至少间隔 1 米以上距离),最好处于下风向。密切接触者须日常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4 个小时或口罩潮湿后更换。咳嗽、吐痰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或采用肘护,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设置套有塑料袋并加盖的专用垃圾桶。用过的纸巾、口罩等放置到专用垃圾桶,每天清理,清理前用含有效氯 500mg/L~1000 mg/L 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浇洒垃圾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生活用品须实行专人专用,单独洗涤消毒处理。
此外,还须进行预防性消毒。家中台面、门把手、电话机、开关、热水壶、洗手盆、坐便器等日常可能接触使用的物品表面,须用含有效氯 250 mg/L~500 mg/L 的含氯消毒剂擦拭,后用清水洗净;每天至少一次。地面表面,每天用 250mg/L~500mg/L 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湿式拖地。日常的织物(如毛巾、衣物、被罩等)用 250mg/L~5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浸泡 1 个小时或采用煮沸 15 分钟消毒。对耐热的物品,如食具、茶具等可煮沸 15 分钟或 250mg/L~5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浸泡 30 分钟后用清水漂洗干净。
密切接触者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时,排出的污染物须实行随时消毒。密切接触者出现明显症状送院治疗后,家居环境应及时由属地疾控机构组织进行终末消毒。
深圳晚报记者 王宇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