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毛晓华)1 月 31 日,泰州市姜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经江苏省卫生健康委确认,我区新增 1 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经工作发现该患者曾有在三水街道吉麦隆超市、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等公共场所的活动轨迹,现紧急寻找可能的密切接触者。
活动轨迹:
1 月 24 日 13:00 到 14:00 期间在三水街道淮海西路 390 号吉麦隆超市购物。
1 月 27 日 13:46 从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东北角入口处进入(东北角电动车停车场);13:47 从急诊楼东门进入大厅至预检分诊台;13:57 离开急诊大厅进入感染科候诊区;14:04 在感染科候诊区门外等候;14:33 离开感染科返回医院东北角电动车停车场;14:37 离开医院。
1 月 27 日 18:14 在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正门外停放电动车(正门南侧),步行进入医院;18:17 进入感染科发热门诊;18:58 在医技楼 CT 室候诊区等候;20:17 进入 CT 室检查;20:24 从医技楼南门步行至感染科大厅门外;20:27 返回医技楼 CT 候诊区;20:54 从医技楼南门步行至感染科候诊区。
请以上时段在相关医院就诊或超市购物者,紧急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 相关人员看到通告后不要外出,立即居家隔离观察至最后一次与患者发生接触后的 14 天。观察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佩戴口罩请打 120 急救电话,并主动告知可能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密切接触史。
2. 就诊全程要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 相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所在镇(街道)。各镇(街道)要第一时间向区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4. 居家隔离人员如有需求,请致电泰州市姜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23-88262267)
(编辑 张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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