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扩散,在疫情防控期间,市社保局建议广大参保人尽量选择 " 非接触 " 途径办理各项社保业务。
社保服务大厅是服务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的一线窗口场所,人流量较大,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重点区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扩散,1 月 30 日,市社保局在官网发布公告,号召广大参保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尽量择社保网页、" 深圳人社 " 微信订阅号、" 深圳社保 " 微信服务号等 " 非接触 " 途径办理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保险费缴费业务及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其他业务。
市社保局表示,有需要的参保人可先查询网上办事指南,通过网上办理;网上申请后需要现场提交纸质材料的,待疫情防控结束后再提供;网上无法办理或需要业务咨询的,可通过电话与市社保局联系。
电脑端操作的单位和个人可登录以下网址:单位服务网页地为 https://sipub.sz.gov.cn/hsoms/;个人服务网页地址为 https://sipub.sz.gov.cn/hspms/。
移动端操作的单位和个人可关注 " 深圳人社 " 微信订阅号、" 深圳社保 " 微信服务号,或下载政务 APP" 粤省事 " 或 "i 深圳 "。
此外,市社保局还提醒,目前已经暂停部分现场办理事项,包括社保自助终端服务(参保人可通过社保服务网页、" 深圳人社 " 微信订阅号、" 深圳社保 " 微信服务号等 " 非接触 " 途径查询、打印社保缴费清单及办理其他业务)、指纹窗口现场采验(退休人员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粤省事等信息化验证手段进行验证)、现场接待群众来访(有需求人员可通过信访信箱 csixf@hrss.sz.gov.cn 反映诉求)。此外,市社保局于 1 月 31 日至 2 月 8 日期间暂停劳动能力现场鉴定、网上和窗口申请。
对于部分特殊事项,市社保局也在公告中做出明确安排。2020 年 1 月前 ( 含 1 月 ) 已提交退休申请的人员,将按现有材料核定养老待遇并先行发放,《深圳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决定书》和个人人事档案待疫情防控结束后另行通知领取,参保人无需现在到窗口领取; 2020 年 2 月、3 月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人员,无需当月到窗口申请,应待疫情防控结束后再办理退休手续,将按规定补发养老金。
此外,市社保局表示,确实需要到窗口现场办理的参保人,须通过网上预约和电话预约办理,并在进入服务大厅时佩戴口罩。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建议先行就医,急需办理业务的,可与市社保局电话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可关注 " 深圳社保 " 微信服务号获得。
深圳晚报记者 许娇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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