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获悉,深圳市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与森林分局东部森林警察大队开展联合行动,在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林区查获并清理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兽夹 11 个。根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规,该行为涉嫌违法,深圳市森林公安分局已展开进一步调查。
▲执法人员在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林区发现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兽夹。
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和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和《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 2019 年 12 月 17 日,深圳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下称《通告》)。
《通告》指出,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为禁猎区。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郊野公园、市政公园为永久禁猎区域。上述区域之外的深圳其他区域为期间禁猎区,自 2019 年 12 月 18 日起到 2024 年 12 月 17 日止禁猎,禁猎期 5 年。
禁猎期间,禁猎区内不能使用任何工具或方法猎捕、杀害陆生野生动物,且禁止破坏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场所及其生存环境。若科研、救护、人工繁育、国际交流等特殊情况确需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必须依法申请特许猎捕证或者狩猎证。
为全力防范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近日组织了多支队伍对全市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域、野生动物繁育展演单位、市场经营场所等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人工繁育、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各类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市民若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或死亡情况,可拨打电话 0755-23737770 向深圳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报告;若发现非法猎捕或杀害陆生野生动物,违法经营交易野生动物的,可通过 12315 热线 / 平台或者深圳市森林公安机关 0755-83299110 举报。
深圳晚报记者 徐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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