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无锡 2020-02-04
宜兴:到药店购买退热、止咳药品人员需实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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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见习记者 王瑾)宜兴市对全市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药品人员实行信息登记报告制度。

自 2 月 3 日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销售退热、止咳药品时,必须:对购买发热、咳嗽药品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让购药人填写《宜兴市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药品人员信息登记表》,实名登记购买人、使用人的身份证号、住址、手机号码、体温信息、有无湖北地区旅居史和与湖北往返人员接触史、所购药品名称等信息,并于每日 16: 00 前通过邮箱等形式报送。(医保定点药店报送至市医疗保障局;非医保定点药店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

全市所有零售药店要严格落实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管理规定,确保营业时间职业药师或其他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岗执业,严格做好处方审核,确认处方真实有效方可销售,并按规定留存处方备查。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排摸和宣传工作 , 积极向购药人员做好政策宣传解释 , 引导购药群众配合政府疫情防控措施,劝导患者及时就诊 , 并按照《零售药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要求,切实做好工作人员的自身防护和营业场所消毒防疫等工作。对于购药人员未佩戴口罩的 , 应当予以劝阻纠正;劝阻无效的不予接待。

市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管局将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 确保信息登记完整准确。对不按规定执行的药店 , 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编辑 郭子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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