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深圳市民出行减少、营收大幅下降,巡游出租车驾驶员收入锐减。深圳拟考虑近期驾驶员人均月净收入减少情况,由巡游车企业给予驾驶员临时补贴,截至 2 月 29 日首次临时补贴标准建议为 3000 元 / 车。
上述举措由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会同深圳市出租汽车协会、部分骨干巡游车企业经共同协商一致决定。
简化政府临时补贴发放考核。考虑到受疫情不可抗力造成停运影响,2020 年 1 月份开始,至防疫期结束,按照司企关系简化政府临时补贴考核标准,只考核车辆与驾驶员注册情况,不考核车辆暂时停运情况。
发挥巡游车企业主体责任,给予驾驶员临时补贴。疫情期间,由巡游车企业给予驾驶员临时补贴。考虑近期驾驶员人均月净收入减少情况,截至 2 月 29 日首次临时补贴标准建议为 3000 元 / 车,后续疫情防控期间企业临时补贴金额,根据行业营收情况另行核算确定。临时补贴发放企业可从月缴定额中直接抵扣或以其他形式发放。
落实防疫要求、开展驾驶员人文关怀。决定要求,各企业严格按照防疫工作要求,加强车辆消毒、要求驾驶员营运时佩戴口罩、开窗通风;加大对驾驶员的关心关爱,对坚守在一线的驾驶员开展慰问活动,尤其对营运期间由于搭载确诊病患需自我隔离及疫区无法返深的驾驶员,企业更应给予援助和保障。
做好应急保障、提升行业营运服务质量。决定要求,疫情期间,巡游车企业应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加强驾驶员培训教育、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对疫情期间急需帮助的群体,及时响应并提供支援和保障。
深圳晚报记者 董玉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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