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0-02-21
江苏加强住房保障诚信管理,欺骗手段获公租房的将被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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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张瑜)日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住房保障失信行为管理的通知》,推进住房保障诚信管理,将严重失信行为列入 " 信用黑名单 "。现代快报记者看到,根据通知规定,以欺骗手段申请公租房的,或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以上未缴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等情况的,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据悉,该通知自 4 月 1 日起施行。

住房保障制度的建立,让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但由于多部门联动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尚未建立,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尚不完善,每年进行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都会发现利用虚假资料骗取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租金收缴不及时、因家庭收入发生变化应退出住房保障等问题。为此,省住建厅等两部门下发通知,明确推进住房保障诚信管理,将严重失信行为列入 " 信用黑名单 "。

现代快报记者从通知中了解到,各信用主体在住房保障申请、使用和退出过程中具有故意隐瞒申请人信息违规申请、故意损坏保障性住房小区配套设施、不按时缴纳公租房租金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应接受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失信行为管理。住房保障失信行为按主体分为住房保障申请人失信行为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失信行为,按程度分为一般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

在通知的附件中,列出了住房保障失信行为严重程度划分标准,共包括 14 种失信行为。现代快报记者看到,对于住房保障申请人来说,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以上未缴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等行为,均被列为严重失信;相关企事业单位存在为不在本单位工作的人员出具收入证明, 经批评教育后仍然出具收入证明的,以及为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经批评教育后仍然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况的,也都被列为失信黑名单。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通知明确实行住房保障失信行为信用修复机制。同时,加强动态管理,强化信息公开,落实异议申诉。还要实现信息共享,加强与当地民政社会救助信息系统的数据联通,及时掌握住房保障申请人的住房、经济状况等各方面信息。

通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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