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遥)疫情期间,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量激增,有些不法分子不顾他人安危,销售冒牌货牟取私利。3 月 2 日,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销售假冒口罩案。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该案 4 名被告从黑作坊弄来 51600 只假冒口罩,倒手数次,最后卖了 30 多万元。最终,四名被告被法庭判处有期徒刑 3 年 2 个月至 6 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16 万至 6 万不等。
△假口罩图
1 月下旬,某医药公司销售人员程某叫来朋友朱某商量,二人想趁口罩紧缺的时候,进一批口罩赚钱。没过几天,朱某找到了 " 货源 ",是一批仿 3M 牌的假冒口罩,共计 51600 只。
令人气愤的是,这批口罩出自于一个家庭作坊。先是一个姓张的男子收购了这批口罩,然后转卖给了另一名姓丁的人。随后,程某经朱某联系,从丁某手里以 114680 元的价格收购,并通过微信卖了 30 多万元。据了解,程某四处贩卖,还卖给了 20 多家药店。
1 月 27 日,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了消费者的举报电话,便立即展开调查。2 天后,线索移交给了警方,很快,上述四名涉案人员被抓获归案。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警方在程某车中查扣了 500 只 3M 牌假口罩。经鉴定,这些口罩不光侵犯了 "3M" 注册商标专用权,它们的过滤效果也不符合质量标准。
3 月 2 日,程某、朱某等 4 人销售假冒口罩案,在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
雨花台法院认为,程某、朱某等 4 人明知他们卖的是假冒 "3M" 品牌的商品,仍四处售卖,对产品质量也有明显的放任态度。他们的犯罪行为属于一行为触犯数罪名,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对程某、朱某等 4 人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定罪处罚,符合择一重罪处罚的原则。同时,案涉伪劣假冒口罩在一天之内从进货到转卖到最后售出,价格翻出近 10 倍,他们属于明显的乘疫情防护需要牟取暴利,应酌情予以从重处罚。
最终,程某等人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3 年 2 个月至 6 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16 万至 6 万不等。
法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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