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0-03-05
近4年来江苏法院发出1238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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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顾元森)3 月 5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高院了解到,近几年江苏法院家事案件每年在 10 万件以上。自 2016 年 3 月 1 日《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以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全省法院共发出 1238 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切实履行了制止施暴者、保护受害人的司法职责。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在江苏高院公布的一起案例中,10 岁的女孩圆圆与父亲朱某、继母徐某共同生活。朱某和徐某常常以 " 教育 " 的名义对圆圆进行殴打,树棍、尺子、数据线等都成了体罚圆圆的工具。日常生活中,圆圆稍有不注意,就会被父母打骂,不管是身上还是脸上,常常旧痕未愈,又添新伤,圆圆的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区妇联了解到圆圆的情况后,立即开展工作,向法院提交派出所询问笔录、走访调查材料、受伤照片等家暴证据,请求法院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受理后,经审查,当天制作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民事裁定书:一、禁止被申请人朱某、徐某对圆圆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朱某、徐某威胁、控制、骚扰圆圆。裁定有效期为六个月,如二人违反上述禁令,法院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身安全保护令一经作出,承办法官立即送达被申请人、辖区派出所、居委会及妇联,落实保护令监管事项,并专门与被申请人谈话,对其进行深刻教育,同时去医院探望正在接受治疗的圆圆。法院和妇联对圆圆的情况保持密切关注,及时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定期回访,督促朱某、徐某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法官表示,随着反家暴工作的不断深入,对于自救意识和求助能力欠缺的家暴受害人,妇联等职能机构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越来越多。法院、公安、妇联、社区等部门构建起反家暴联动网络,全方位地为家庭弱势成员撑起 " 保护伞 "。自 2016 年 3 月 1 日《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以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全省法院共计发出 1238 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切实履行制止施暴者、保护受害人的司法职责。

(编辑 陈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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