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任远航 记者 何洁)近年来,各保险公司相继推出网上车险业务,车主足不出户便可购买车辆保险,尤其是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这种不见面的方式大大方便了车主,然而,这也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苏州吴江法院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2018 至 2019 年期间,沈某和武某两人,在网上购买了大量汽车保险即将到期的车主信息后,冒充某大型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通过打电话、发微信等方式联系车主,推销汽车保险。
为了显得更加真实,他们把微信、支付宝的昵称改为保险公司的名称,头像改为保险公司的标志,甚至还注明自己的工号。由于他们的报价比较优惠,还承诺赠送一些小礼品,因此吸引了不少车主。
沈某、武某主要通过二维码收款的方式收取费用,他们收款后表示会将保单邮寄给车主,但随即拉黑车主不再联系。发觉受骗的车主纷纷报案,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将沈某、武某抓获。
沈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不知悔改,故伎重演,又实施了几次诈骗。
经法院审理查明,沈某假冒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骗取 23 名车主的钱款共计 57000 余元,其中武某参与 16 次。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沈某有期徒刑 4 年 6 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5000 元,判处武某有期徒刑 3 年 3 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4000 元。
法官提醒,广大车主在接到保险公司员工推销车险的电话时,不要急于付款,要留心核实对方身份,最好通过官方渠道购买车险,防止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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