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0-03-12
女演员换衣服被偷拍勒索,江苏网警:情节严重者触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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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季雨)3 月 11 日晚,知名编剧于正在社交平台爆料称一名女演员换衣服时被偷拍,还曾遭到偷拍者的威胁和勒索。3 月 12 日,江苏网警发布微博普法: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月 11 日晚,于正发文称,一名在横店拍戏的女演员在自己的房间里换衣服被人偷拍,偷拍者还来到她拍戏的地方威胁和勒索,向她要钱。据说宾馆的监控已经拍到这名戴口罩的年轻男性。于正对偷拍的行为很气愤,他提醒所有租房子、住宾馆的女性朋友要保护好自己。

3 月 12 日 10 时许,江苏网警发布微博进行普法: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九条规定,敲诈勒索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另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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