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我们公司有 10 票货物入境后由于疫情原因一直无法开工,导致逾期未申报,想问问因此产生的滞报金如何申请减免?" 深圳市中远海运盐田港物流有限公司员工陈勇拨通了深圳海关的咨询电话。近期,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复工复产的影响,海关总署发布公告,明确对符合一定条件情形产生的滞报金予以减免。深圳海关在核实清楚有关情况后,及时为该公司办理滞报金减免手续,减免金额达 6.6 万元。
截至 3 月 15 日,深圳海关累计办理疫情防控期间滞报金减免业务 163 票,合计减免滞报金 24.39 万元,惠及企业 62 家。
据了解,根据《海关法》等法律和有关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 14 日内申报,逾期海关将依法按日征收滞报金。滞报金的日征收金额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万分之五。疫情期间减免滞报金是海关的一项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措施,有利于减轻企业压力。
▲深圳海关在各业务现场设立专窗为企业提供咨询。
据悉,深圳海关通过 12360 海关热线、深圳海关疫情防控物资进口通关问答集、业务现场张贴公布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物资补报手续办理、滞报金减免等各项通关便利措施;同时扎实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滞纳金减免政策要求,将滞报金起征日顺延至 2 月 10 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办理滞纳金减免手续。
深圳海关方面透露,将在确保口岸疫情防控到位的同时,充分发挥海关职能作用,利用好各项政策措施工具,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行动,进一步简化通关手续,全力以赴促外贸稳增长。
深圳晚报记者 李超 通讯员 张弓 姜天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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