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0-03-20
江苏在全国率先整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不动产登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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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王旭雁 记者 张瑜)3 月 19 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省推广 " 交房(地)即发证 " 不动产登记模式提升服务质量的通知》,将在全省推广 " 交房(地)即发证 " 的不动产登记模式。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江苏是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唯一整省推广 " 交房(地)即发证 " 不动产登记模式的省份。据悉,2020 年 6 月起,江苏各市、县(市、区)全面启动 " 交房(地)即发证 " 工作,实现常态化运行。

2020 年起全省推广不动产登记新模式

到底何为交(房)地即发证?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确权登记局局长林颢表示," 交地即发证 " 是指:对四至清晰、权属无纠纷、土地出让金、税款等规定税费缴纳完毕的出让土地,在用地单位申请且符合登记条件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可在完成土地交付手续当天,为用地单位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 交房即发证 " 则是指:新建商品房等项目组织交房时,在相关准备工作完成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与税务、金融机构等部门联动,在交房现场为提出申请的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购房人收房同时即可领取产权证书。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确权登记局副局长谭静向记者介绍,2019 年以来,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和省委省政府 " 放管服 " 与 "3550" 改革部署要求,实现了全省一般不动产登记 3 个工作日内办结,窗口作风建设进一步夯实,便民利民的改革举措层出不穷。其中,徐州、镇江、射阳等地自然资源部门与税务部门积极探索,共同协作,推出了 " 交房(地)即发证 " 的便民利企举措,得到了企业和群众的认可。为进一步推动江苏省不动产登记工作高质量发展、系统化提升,省自然资源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经研究决定 2020 年起在全省推广 " 交房(地)即发证 " 的不动产登记模式。

今年 6 月起,江苏 " 交房(地)即发证 " 工作常态化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通知》明确了在全省推广 " 交房(地)即发证 " 不动产登记模式的 " 时间表 " 和 " 路线图 "。根据《通知》要求,在全省推广 " 交房(地)即发证 " 分为 " 四步走 ",一是 2020 年 4 月中旬前,各市、县(市、区)制定 " 交房(地)即发证 " 实施方案并报省厅备案。二是 2020 年 4 月中旬至 5 月,各市、县(市、区)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三是 2020 年 6 月起,各市、县(市、区)全面启动 " 交房(地)即发证 " 工作,实现常态化运行。四是 2020 年 12 月,各市、县(市、区)对 " 交房(地)即发证 " 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省厅对全省各地工作进行评估。

就加强 " 交房(地)即发证 " 的组织实施有关工作,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管理服务水平,《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要求,大力促进部门信息共享,打破 " 信息孤岛 ",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同时,在 " 交房(地)即发证 " 服务过程中,要加大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不动产权利人可自行选择领取纸质证书或是电子证照,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应为其颁发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在联动办理相关业务时应推动通过查验申请人电子证照办理。

《通知》还明确,除新建商品房外,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人才房、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房以及符合条件的用地等纳入 " 交房(地)即发证 " 范围;除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外,鼓励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联动办理水、电、气、电视、网络等业务。

(编辑 吴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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