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南京 2020-03-25
六旬老太遭遇连环车祸身亡,法院这样判……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现代快报讯 六旬老太横穿国道时遭遇连环交通事故死亡,交通事故证明中,因无法查清老太跌倒原因以及先后驶过的车辆与老太有无接触,致使事故成因无法查清。这种情况下,先后驶过的驾驶员分别因承担怎样的责任?3 月 25 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南通海安法院审理了此案。

老太摔倒后被碾压身亡

2019 年 2 月傍晚,六旬老妪张老太太在国道上由东向西横穿道路时,崔某驾驶大客车由南向北从张老太太旁边通过。随后,张老太太摔倒在紧靠着绿化带的快车道内。不久之后,宗某驾驶微型轿车、钱某驾驶小型轿车和刘某驾驶小客车由南向北依次通过该地段,钱某所驾驶的小型轿车和刘某所驾驶的小客车先后从张老太太身体上碾压。

据介绍,本起事故致张老太太当场死亡。交通警察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因无法查清张老太太跌倒原因,以及崔某所驾车辆和宗某所驾车辆有无跟张老太太接触,致使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

事发后,张老太太的亲属起诉,要求崔某、宗某、钱某、刘某及其各投保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崔某认为,自己没有和张老太太发生碰撞,是张老太太爬护栏摔倒的;宗某则辩称,自己没有撞到张老太太,不承担责任;钱某辩称,自己驾车到事发地点时张老太太已经躺在地上了,不能证明自己压到了受害人;刘某则表示,无法确认死者是自己驾驶的车辆碾压致死,还是被其他车辆碾压致死。

" 罗生门 " 案怎么判?

海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崔某驾驶车辆由南向北行驶,张老太太由东向西行走,崔某在距离张老太太 20 米远时张老太太快到快慢车道之间的线上,崔某发现情况后采取措施紧急避让,其在避让过程中不能排除与死者发生接触的可能,而崔某驾驶大型客车左侧第二轴轮胎上有擦痕,且没有能解释擦痕的由来,可以认定张老太太与崔某所驾车辆发生接触后摔倒。

在调查中,崔某称,目击到宗某的车子从张老太太的腿上压过去。法院认为,崔某是本案的利害关系人,仅凭其陈述,并不能作为本案的定案依据。相反,根据海安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的鉴定意见,张老太太四肢未检见明显破损、出血及骨折,且车辆痕迹检查结果未发现宗某驾驶的微型轿车有明显的碰撞痕迹。所以宗某从死者腿上压过去的陈述并不成立,宗某的车辆与张老太太并未发生碰撞。

钱某驾驶车辆从张老太太身体上碾压过去,对张老太太进行了二次伤害,加重了损害结果。刘某也是对路面情况未注意观察,致张老太太在车下拖行。崔某、钱某、刘某的行为均是构成张老太太因交通事故而死亡的因素。

最终,法院判决由崔某、钱某、刘某的保险公司甲、丙、丁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各赔 110000 元。对于原告超出交强险的损失,由交通事故当事人结合事故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赔偿,确定原告超出交强险的损失由保险公司甲、丙、丁分别赔偿 20%、25%、15%。保险公司甲、丙、丁对各自应尽的赔偿义务相互承担连带责任。海安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后,各方均未上诉。

通讯员 狄进 康传贤 现代快报 +/ 南京记者 严君臣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