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0-03-28
深晚报道| 广东省深圳航道事务中心责成终止委托合同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已约谈中科院南海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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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引发争议,3 月 28 日晚间,广东省深圳航道事务中心发布关于报告书公示有关问题的说明,称已责成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立即终止与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的委托合同。同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对该报告书的编制单位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相关负责人和报告书的编制人员进行了约谈。

根据说明,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项目,广东省深圳航道事务中心为代建单位,履行建设期业主职责。广东省深圳航道事务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前期咨询总承包工作,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委托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开展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工作。

接到网友对《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问题的反映后,广东省深圳航道事务中心已责成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立即终止与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的委托合同。同时,对于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在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该中心已向环境影响评价行业主管部门反映。28 日上午,针对公众反映的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涉嫌抄袭、造假一事,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对该报告书的编制单位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相关负责人和报告书的编制人员进行了约谈。

对于本项目环评报告公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广东省深圳航道事务中心深表歉意,并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网友的监督。

深圳晚报记者 董玉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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