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1 日,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发布《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涉嫌抄袭调查处理情况的说明,该文认定:涉事报告书部分内容与该所编写的环评报告《湛江港 30 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定性分析部分相同或高度相似,确实存在抄袭;涉事报告书负责人徐玉芬未按规范程序经南海所审核同意,私自对外提交公示文件,造成恶劣影响,负有直接责任;该所作为《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海域使用论证、环境影响评价和潮流泥沙数学模型专题报告》技术咨询合同承担单位,对职工职务行为监管不到位,导致徐玉芬未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在未审核盖章情况下擅自提交成果文件。同时,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已成立省市联合调查组,对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评报告问题进行调查。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表示,经协商,该所立即中止该项目合同,并退回全部费用,后期不继续参与该项目工作。 停止项目直接责任人徐玉芬所有项目工作,进行调查整顿,在征得委托方同意的前提下,由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协调其他人接手。 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令第 18 号),及中科院与该所相关规定,对徐玉芬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启动问责程序,处理结果后续将对外发布。
同时,记者了解到,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已成立省市联合调查组,对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评报告问题进行调查。
" 将坚决打击环评文件弄虚作假等行为。" 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负责人表示,对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评文件涉嫌造假问题,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负责人表示,已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成立省市联合调查组,调查环评技术单位涉嫌造假等问题,将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负责人表示,质量是环评文件的生命线,需要项目建设单位、环评技术单位等各负其责,联合把关。
建设单位要承担主体责任,择优选择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全过程参与,提供全面、真实的项目情况,对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技术单位要规范工作的各个环节,以严谨的工作态度编制报告书,客观实际地反映项目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提出有针对性的、可行有效的措施建议。生态环境部门也将加强监督管理,加强规范性检查和质量检查。
深圳晚报记者 董玉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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