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16 日,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获悉,光明警方近日联合光明烟草局破获一起跨省销售假烟网络案件,依法刑拘 2 人,涉案金额约 50 万元。
4 月 5 日,光明公安分局公明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一团伙在公明辖区从事假烟销售行为,请警方调查。接到线索后,公明派出所立即成立专案组,联合光明区烟草局 , 根据报警内容开展调查走访和细致摸排。通过海量的数据研判,警方成功锁定了该团伙主要作案嫌疑人赖某和吴某。
4 月 7 日 7 时许,专案组发现一辆涉案嫌疑车辆有入深轨迹,随即出动警力在龙大高速和公明北环等重要路口进行布控。在侦查到嫌疑车辆后,警方没有贸然行动,而是采取秘密取证和跟踪车辆的方式,顺藤摸瓜,锁定该团伙位于公明上村一出租屋的仓库地址。此时,收网时机已成熟,公明派出所与光明烟草局联合行动,一举捣毁了该假私烟仓储窝点。现场查获 " 中华 "" 芙蓉王 " 等高档品牌假私烟共计 50 余箱,抓获犯罪嫌疑人 2 人,控制涉案车辆 2 台,涉案值约 50 万元。
▲警方现场缴获 50 余箱假烟。
经审讯,嫌疑人赖某、吴某对其生产销售假烟的事实供认不讳。经调查,自 2019 年下半年以来,赖某、吴某通过熟人介绍获得渠道购入假烟后,将假烟伪装成其他货物,利用快递送货的方式在深圳光明区、东莞、福建省等地进行销售。为了躲避警方打击,赖某、吴某只在深夜送货,将假烟销售给无牌经营且位置偏僻的零售店,并经常更换人员接收货。此外,赖某还积极拓展 " 网上业务 ",在微信上高调售卖所谓的 " 高档香烟 "。
目前 , 嫌疑人赖某、吴某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 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光明警方提醒市民:香烟(烟草)是国家实行专卖的特许经营商品,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任何人或单位不能经营销售烟草制品。如购买到假烟,可向工商 12315 或烟草部门进行举报维权。
深圳晚报记者 高灵灵 通讯员 温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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