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遥 陈彦琳)4 月 18 日,因 " 这辈子不可能打工 " 言论走红的男子周某第四次出狱。不同于前三次出狱,他的第四次出狱在网上掀起一股热议。在他出狱当天,有多家网红经纪公司来到监狱门口等候,开出百万合约金争相求签约。这波操作引发网友的集体痛批:周某的 " 另类 " 语录,已触碰了社会道德底线,不应该将他当成 " 明星 " 来追捧。要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将道德和法律明确心中界限,分辨社会的美与丑,不为了博眼球引流量而让社会道德滑坡。
" 这辈子不可能打工 ",偷车男语出惊人走红网络
周某走红网络源于 2012 年。
周某,绰号 " 阿三 ",出生于广西南宁。他没什么文化,以偷电瓶车为生,多次入狱。
2012 年,他因盗窃被当地警方抓获。有媒体采访时询问他,为什么年纪轻轻不选择找份工作,而要去偷窃呢?没想到,周某语出惊人:"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不可能打工的。做生意又不会做,就是偷这种东西,才能维持得了生活这样子,进看守所感觉像回家一样,在看守所里的感觉比家里感觉好多了。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我超喜欢里面的。"
采访视频一经播出,因其奇葩言论和独特造型,这个偷车贼成了 " 网红 "。
2014 年至 2015 年,刚出狱不久的周某重操旧业,和几名同伙在南宁四处盗窃电动车。再次被抓获后,警方发现他不光涉嫌盗窃罪,还有持械抢劫的犯罪行为。
4 月 18 日,有媒体报道称,周某已经出狱。他的家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已经有 30 多家网络直播公司接触过他们,希望和周某签约,200 万、300 万的签约价都有人出过。
4 月 19 日,现代快报记者查找裁判文书网发现,2016 年 9 月 19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判处周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 3 年 6 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5000 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 1 年 6 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5000 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 4 年 6 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1 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 2015 年 10 月 19 日起至 2020 年 4 月 18 日止。
网红公司出百万欲签约,网友:别为流量树 " 畸形榜样 "
一个因盗窃屡屡入狱的犯罪分子,本应遭到大家的唾弃,为什么会成为众人追捧的对象,还被推成了 " 网红 "?这背后的推手和反映出来的网络现象引发网友们热议。
有网友表示,周某经过这么多次的改造,应该有所改变,他可以通过直播讲述自己的狱中生活,劝告大家别去犯罪,宣传正能量。
但更多的网友则集体痛批,周某 " 三观有问题太明显,这样的人真的被网红公司签约,那会给社会价值观带来多大的冲击?" 不少网友还担心周某成为网红后,因为他三观不正,会传递负能量。周某的 " 另类 " 语录,是触碰了社会道德底线的,不应该将他当成 " 明星 " 来追捧,要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分辨社会的美与丑,不为了博眼球引流量而让社会道德滑坡。
另外,网友们对于网红公司的做法也不予苟同。有网友谈到,这么多网络直播公司纷拥而上,不禁让人疑惑这是否在推崇畸形的价值观。犯罪者是应该有改过自新的机会和被社会宽容的,但绝不应该成为某些利益的噱头。与此同时,有网友称,哪家直播敢对他签约,他们将对直播公司进行全网举报。
网友 @说大话的彤彤 表示,不应该给青少年造成违法却 " 光荣 " 的错觉,违法不论大小,都是犯罪!网友 @万事可乐 认为,营销公司用这种价值观来吸引人眼球就是错误的,名人效应不是谁都可以发挥的,社会需要正能量。
图片均为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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