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刘丹丹 郭永 记者 曹锋 ) 传销与通讯诈骗 " 合体 ",犯罪分子又有新花样!一伙人在扬州打着卖化妆品的幌子,以类似传销的方式发展下线 " 卖执照 ",同时在手机通讯软件上以谈恋爱为由骗取钱财。近日,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 3 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2019 年 3 月,小伙小王在手机交友软件上认识了一名女子秦某。秦某自称在扬州做美容工作,对小王也很是热情。很快两人在就在网络上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秦某常向小王撒娇,跟他要十几二十元的红包,说用来吃饭、买日用品。小王都给对方发了过去。有时候,小王也跟对方要钱,秦某也会发来十几元的红包。
2019 年 9 月的一天,秦某说手机坏了,要新买一个,小王给她转账 1300 元。11 月,秦某又说过生日想买羽绒服,小王又转账 1314 元。几天后,小王发现,自己联系不到对方了,才意识到受了骗。小王报了警。
不久之后,小王从扬州警方得到消息,之前一直在手机上跟他以男女朋友相称的人,竟然是一名男子。这名男子李某用他的女性同伙秦某的名义,把小王骗上了钩。
警方调查发现,秦某生于 1991 年,来自四川。2017 年,她跟朋友来到北京一家化妆品公司,公司要求她们交 2900 元 " 办执照 " 的费用,才可以成为正式员工。交过钱之后,秦某发现,公司并没有化妆品可以卖,而是要求她们继续拉人过来,新人也要交 2900 元 " 办执照 ",她们再从中领取提成。
公司把这种类似传销的做法称为 " 打人 "。与之相对应的,还有 " 打经济 ",就是叫她们通过手机社交软件,以处对象为幌子加陌生男人微信,骗取信任后再以各种理由让对方发红包,骗取钱财。
2017 年底,秦某与另一男子李某转移到扬州。秦某升职为一名 " 主任 ",不需要 " 打经济 " 也不需要 " 打人 ",主要负责教新来的人如何操作。后来,在李某的诱骗下,女子张某被骗至扬州入了伙,也与他们一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目前查明,2019 年下半年,秦某、李某、张某参与诈骗 4 起,总金额 1.8 万余元。三人因涉嫌诈骗罪,已被邗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其余涉案人员仍在调查处理当中。(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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